智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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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审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共性问题(12月8-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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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12月29日,器审中心共更新了11则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共性问题,详情如下:

Q哪些可吸收四肢长骨内固定植入器械需要申请临床试验审批

与境内外已上市产品相比,采用全新设计、材料或机理,适用于四肢长骨骨干骨折内固定的可吸收植入器械需要经临床试验审批后开展临床试验。

Q增材制造人工椎体产品技术要求需规定哪些性能指标

根据《3D打印人工椎体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增材制造人工椎体产品通常需在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中规定微观结构、表面质量、内部缺陷、力学性能(硬度、刚度)、无菌(如适用)。静态扭转、压缩、剪切、沉陷、脱出等力学性能以研究资料形式提供。

Q关于玻璃离子水门汀产品的性能研究需考虑哪些方面

玻璃离子水门汀在口腔临床治疗中可用于充填修复、粘固、垫底衬层等。在产品性能研究过程中,需根据产品设计特点提交有关性能研究材料,至少需考虑所规定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的研究数据,包括外观及包装形式、净固化时间、薄膜厚度、抗压强度、酸蚀性能、酸溶铅含量、X射线阻射性。另外,根据产品的预期用途和在临床上的特性要求,例如:对牙体组织粘接强度、与牙体组织的粘接耐久性、对修复体的粘接强度,包括金属、陶瓷(仅适用粘固用水门汀)、耐磨耗性能(仅适用于咬合面修复用水门汀)、可溶出氟含量。除此之外,申请人对其产品宣称的特征(例如:透光性、强度等),还需提交相应的研究资料。

Q牙胶尖产品的充填及封闭效果应如何评价

牙胶尖产品一般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与根管封闭糊剂配合用于充填或封闭牙髓腔和根管内空隙。关于充填封闭效果需结合产品临床应用形式及操作步骤,配合糊剂/封闭剂,考虑采用根管内应用试验和/或离体牙的根管充填封闭。关于根管内应用试验及评价方式可参考YY/。关于离体牙充填封闭效果可采用观察根尖3、6、9mm处横截面进行牙胶密度(牙胶充填面积数)、染料渗透情况、葡萄糖微渗漏法等进行评价。需对研究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提交试验结果可接受的支持性资料,可与已上市同类产品应用效果对比说明。对于拟应用于特殊根管的情形,需一并考虑离体牙根管结构或构建相应模型进行验证。

Q个性化基台冠桥产品综述资料中特征描述需包括哪些内容

个性化基台冠桥产品的特征描述需包括种植用个性化基台冠桥结构设计、尺寸及修复部分可切削范围、表面处理情况、上部修复形式。其中,结构设计需包括上部修复形态及结构、与种植体的连接结构、与基台的连接结构。上部修复部分形态及尺寸范围需结合上部修复形式考虑桥体单位数、上部冠桥高度、悬臂梁、种植点位间距等关键信息及尺寸指标;与种植体/基台配合结构,需明确接口位点个数、连接方式(内连接、外连接)、接口形式、固位方式及尺寸精度、适配的种植体系统、各位点配合间隙,对于种植体水平及基台水平的产品需分别逐项描述;上部修复形式,需明确配合使用的上部修复形式及具体流程。

Q血液透析器与现有注册证产品相比,仅外壳材料不同,透析膜、粘合剂等其它原材料及工艺流程均相同,是否可以通过变更注册增加该型号产品

可以。

Q产品技术要求中如何描述国家标准品符合性要求

对于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应明确国家标准品名称,适用国家标准品的具体组成,如阳性参考品P1-P8等,并明确性能指标要求。如涉及根据特定试剂盒检测范围选择检测靶标的情形,需明确具体检测靶标内容。

Q有源医疗器械的产品性能研究资料应如何提交

例如:眼科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参考了YY0789-2010中的适用部分,但标准中未给出功率、脉冲时间、终端能量等关键性能参数的具体数值,注册申请人应详细说明申报产品的关键性能参数为何如此设定,不能笼统地描述为“依据产品特点”、“依据临床需求确定”,而是应当详细说明是申报产品的什么特点、什么样的临床需求,使得申报产品的激光终端最大脉冲输出能量设置为(xx)mJ,激光脉冲持续时间设置为(xx)ns。

Q神经和心血管介入导管类产品导管座是否需要进行生物学评价

同轴整体交换型(OTW)球囊扩张导管、其他通路类导管产品等,导管座一般会与血液间接接触,该类产品生物学评价应包括与血液间接接触的导管座,生物学试验取样时可同时包含导管座的内外表面。

快速交换型(Rx)球囊扩张导管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导管座不与人体接触,通常不需要进行生物学评价。当导管座材料为缺乏临床使用史的新材料,参考GB/,由于球囊发生破裂导致导管座与血液间接接触,存在生物学风险,需对导管座进行生物学评价。

Q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常见问题专栏——单组目标值设计

随着临床评价改革的纵深化推进,各类产品的临床评价推荐路径清晰明确。需要开展临床试验的产品与国际趋同,集中于高风险产品和新产品。为助推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高临床试验科学性,器审中心总结相关审评经验,系统性对临床试验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是否可以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

随机、设盲、平行对照的临床试验设计可使临床试验影响因素在试验组和对照组间的分布趋于均衡,保证研究者、评价者和受试者不知晓分组信息,避免了选择偏倚和评价偏倚,被认为可提供高等级的科学证据,应当被优先考虑。

单组目标值设计的实质是将主要评价指标的试验结果与事先指定的有临床意义的目标值进行比较,确证试验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达到专业领域内公认的最低标准。与平行对照试验相比,单组试验的固有偏倚是非同期对照偏倚,由于时间上的不同步,可能引起选择偏倚、混杂偏倚、测量偏倚和评价偏倚等,应审慎选择。

综合分析申报产品适用范围、设计特征、临床试验需要解决的问题、同类产品上市情况和现有的标准治疗方法等因素后,确需考虑单组目标值设计时,需充分考虑以下问题:

一是申报产品是否符合单组目标值的适用情形,包括试验器械是否技术成熟且对其适用疾病已有深刻了解,以及设置对照是否在客观上不可行。对于试验器械技术成熟且对其适用疾病已有深刻了解的,通常已有多个产品注册上市和/或该类产品有充分的临床证据,一般来说,需有公开发布的指导原则、审评要点、共性问题解答以及公开报告等公开信息予以支持。设置对照客观不可行的情形较为少见,例如已有充分的临床证据表明试验器械与现有治疗方法的风险受益过于悬殊,设置对照在伦理上不可行。

二是试验器械的适用人群、主要评价指标(如观察方法、随访时间、判定标准等)是否可被充分定义且相对稳定。

若没有公开发表的OPC,构建PG作为目标值时,单组设计的临床证据水平更低。PG的构建通常需要全面收集具有一定质量水平及相当数量病例的临床研究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如Meta分析),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可获取充分的临床数据用于PG构建,是否可识别影响临床试验结果的重要混杂因素,构建PG所用临床数据的混杂因素与临床试验是否具有一致性,构建PG所用病例基线水平与试验人群是否具有一致性,构建PG所用临床数据的评价指标、检测方法和随访时间与临床试验是否具有一致性,构建PG所用临床研究是否采取了统一且标准化的与临床试验具有可比性的干预,构建PG所用临床研究是否为近期开展、能否代表当前的临床水平等。

单组目标值设计常见问题及相关建议?

现将技术审评过程中发现的不恰当的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情形总结分析如下,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创新产品和同品种首个产品不是选择单组目标值设计的合理理由。对于创新和同品种首个产品,申请人将单组目标值设计简单归因于设置对照在客观上不可行。实际上,申请人需将申报产品与相同适用范围下尽可能相似的产品或者标准治疗方法进行对照,以支持申报产品的风险收益分析。

以拟用于高危PCI辅助支持治疗的介入式左心室辅助装置临床试验设计为例,目前各类经皮机械循环辅助装置用于高危PCI辅助支持治疗中,缺乏关键证据证明某类产品的绝对优势,指南对各类经皮机械循环辅助装置的推荐更倾向同一推荐级别。故用于高危PCI辅助支持治疗的介入式左心室辅助装置不符合“当设置对照在客观上不可行时”单组试验的适用条件,应进行随机对照设计,证明此类产品临床收益大于风险。

又如申报产品在相同适用范围下存在相似的医疗器械,以对照产品价格较高或者临床试验机构没有采购等理由,认为现有治疗方法因客观条件限制不具有可行性,从而选择单组目标值设计。实际上,此种情形不属于“设置对照在客观上不可行”,不能作为选择单组目标值设计的合理理由。

二、应深刻理解单组目标值设计相较于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存在的固有偏倚以及其可提供的临床证据的有限性。注册申请人需综合考虑申报产品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风险收益分析、临床试验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选择的设计类型及临床试验结果可以证明产品临床受益大于风险。

以部分可降解卵圆孔未闭封堵器为例,在临床大多数情况下,卵圆孔未闭并不需要治疗,仅在某些情况如对发生过不明原因脑卒中的卵圆孔未闭患者使用此类产品对卵圆孔进行封堵,有可能降低脑卒中的发生比例。此种预防方式临床尚未得到公认,已有支持文献证据水平较低,如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则不能证明卵圆孔未闭人群使用该产品后可降低卒中复发风险,不能证明受益。同时产品植入后可能带来血栓形成、器械栓塞、肺栓塞、心律失常(房颤、房扑)、心包积液、心脏压塞、出血、残余分流等风险,综合考量后临床试验结果无法推论出此类产品临床受益大于风险。

以药物洗脱球囊扩张导管为例,由于单组目标值试验的固有缺陷,不能证明申报产品优效于不含药物的球囊扩张导管,或者非劣效于同类药物球囊扩张导管,无法判定产品临床受益大于风险。

三、与目标值比较的单组设计需事先指定主要评价指标有临床意义的目标值。在选择单组目标值设计时,需要首先确认是否可获得公开发表的公认的目标值,或者是否有具有一定质量水平及相当数量病例的临床研究数据支持科学构建目标值。

技术审评过程中,部分产品为了能够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通过限制适用范围的方式以在形式上满足“设置对照在客观上不可行”的条件。限制后的适用范围常常存在与临床实际需求不符合,且部分限制条件在临床上没有明确界定等问题,因此通常存在用于构建目标值的临床研究病例与试验人群、不一致的情形。

Q试剂的说明书中对仪器参数配置应如何描述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中【检验方法】应对检测过程、主要步骤及反应体系的关键参数进行明确。对于适用仪器为全自动的,也应明确适用仪器中与检测相关的运行模式、关键参数等设置,不建议仅以“具体操作步骤及参数设置见仪器说明书”等字样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