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爱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沥综执市监罚罚字601号
违法事实:佛山市爱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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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611:21:02所属分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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