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2〕247号)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要求,青岛市口腔医院现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医院简介
青岛市口腔医院始建于1987年,是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直属,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以防治结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目前,我们已经拥有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山东省首批医药卫生重点学科1个、青岛市临床重点学科2个和青岛市攀峰学科1个。
医院是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东部试点基地,中国海洋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南京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实习基地,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学科发展联合体,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第九人民医院国家口腔医学中心核心单位和口腔颌面外科等6个专业专科联盟单位,山东省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青岛市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牵头单位,医院挂靠青岛市口腔医学会、青岛市口腔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在2022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口腔专科医院第27名。
医院设有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科、修复科等11个专业科室,4个辅助科室,下设3个分支机构;拥有口腔全科和口腔内科两个专业基地,培训设施齐全,设有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示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口腔医学博物馆及中心实验室等,配备仿头模实操系统、齿科实时训练评估系统、急救训练设施和各类模拟教学模型,供住院医师训练。
医院实施规范化带教,教学实力雄厚。中高级职称师资占比50%以上,每年派多人次赴国内外培训及学术交流,国家级学会常委和委员21人。医院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有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拟从事或志愿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为主。
(二)单位委培学员:各级医疗机构聘用、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口腔医学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口腔全科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3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除外);
5.高校统招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招生专业
口腔全科、口腔内科
专业代码
专业基地名称
计划名额
2800
口腔全科
8
2900
口腔内科
2
四、培训年限及方式
培训年限为3年。根据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符合减免培训时间的人员可提交减免培训申请。由培训基地通过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临床经历和临床实践能力进行审核、测评,确定拟录取培训对象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应专业培训内容及标准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五、招收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委医管中心官网—业务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板块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收安排
1.招收报名和资格审核
2.考试及录取
(二)报到时间
(三)签订相关协议
对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与培训对象双方签订培训协议。
六、培训及待遇
1.社会化学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及培训协议后,五险一金及基本工资参照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水平缴纳及发放;享受国家及市级补助共计3万元/年;奖励性绩效根据工作及夜班情况等因素综合发放。
2.单位委培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后,原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五险一金及基本工资由原单位缴纳发放;享受国家及市级补助共计3万元/年;根据工作及夜班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发放奖励性绩效。
3.医院优先考虑为非市内四区的学员提供统一住宿。
4.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并经结业考核合格,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培训结束后,学员与我基地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6.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人员就业等可参考“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联系人:栾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周一、三、四),
闪电新闻记者翟丽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