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拒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5-038号)的要求进行整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东莞人社局”)对东莞市沙田口福口腔诊所(以下简称“沙田口福口腔”)开出罚单,该门诊被依法处以20000元罚款。
东莞人社局介绍,沙田口福口腔员工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份工资表、《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5-038号)及送达公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15-038-2号)及送达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该门诊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故第(三)项等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河自山裁业权适用规则》(东人社发〔2024〕29号)第十四条、《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河自山裁业细化标准》第74项决定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沙田口福成立于2021年,该门诊公开电话至今无法取得联系。此前在欠薪事件曝光后,该诊所房东于2025年4月10日先行垫付了员工生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