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漳州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宣传展板上发布房地产广告,内容含有“奢享全龄一贯制教育体系”“全龄教育配套”“体育馆”“儿童图书馆”“康养医疗”及生活相关配套设施:“医院、体育、健身、温泉酒店”“2020年落实,2022年底使用”等宣传内容。截至2024年3月5日,当事人宣传的小学、中学等全龄教育配套、医院等规划项目都未落实,广告内容实际上无法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规定,2024年3月,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70600元。
案例2
福建如仁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例3
福州联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例4
福建烨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例5
光泽华浔品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发布的海报广告含有“特邀中国知名风水大师现场坐镇,为您把脉福宅宝地风水命理”等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24年4月,光泽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30000元。
案例6
福建宇彤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例7
泉州丰泽鲤泉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宣传卡和纸巾盒,发布含有“治阳痿早泄”“尿频尿急/性功能障碍/生殖感染/前列腺疾病/包皮包茎”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广告内容和其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4年10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24000元。
案例8
闽清唯美口腔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例9
厦门美运米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以“中华红”为创作主题,参考“中华香烟”包装图案,从网络上选取了天安门、华表、人民大会堂穹顶等建筑实景图及烟花、红丝带等元素,自行创作美术作品。2023年末,当事人根据客户需求将上述美术作品运用于品名为“美运中华红香米”的大米包装上,截至案发时,共销售大米2555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24年9月,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20000元。
案例10
路易优途(福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例11
宁德蕉城东方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在其发放的餐巾纸印刷品上发布内容为“看妇科去东方……月经不调宫颈整形妇科炎症……”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4年1月,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17000元。
案例12
漳州德益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店铺发布“洁牙洗牙……操作人员:执业医师补牙树脂补牙填充材料:复合树脂补牙位置:不限操作人员:执业医师……洁牙卡(10次)团购”等医疗广告,内容与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且广告内容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4年10月,云霄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12000元。
案例13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尤溪房地产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发布“一期现房清盘7XXX元/㎡起送车位(人防)”等内容的广告牌,未在该买房送人防车位广告上明示所附带赠送人防车位的使用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24年8月,尤溪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