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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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见大」2007年全国牙防组事件与社会公信力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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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超徐


两个人两张桌忽悠了13亿人!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全国牙防组事件,能将伪科学做到政府级别也是真牛。这个组织原本是国家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国际牙病防治组织,自此组织成立,这个组织自一出生就一直在给牙膏厂商做“认证”打广告。但其实这个组织不具法人资格,根本没有认证权力。

05年曾有稿件中这样写道:在一堆柜子里,记者终于找到了全国牙防组。办公室十分简陋,两张桌子、两部电话、两台电脑和两个办公人员就构成了这个在牙膏认证中鼎鼎大名的全国牙防组。

06年2月,因认证工作导致被起诉,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再看看牙防组的回应:

1.全国牙防组的认证工作不属于违法行为。这也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的意见。这个“认证”,是与国家出台认证认可条例后现代意义上的“认证”不同的。(此“认证”非彼“认证”,挂羊头卖狗肉)

2.并不是企业给我们钱,我们就给他们合格认证。我们认证在先。合格企业的捐赠我们接受,不合格企业的捐赠不会接受。(反正就是做了“认证”必须要给钱)

3.牙防组开展的工作完全是为了老百姓,是一种责任驱使,卫生部对我们的工作是给予高度评价的。我们都是无私奉献的。中国有了牙防组是中国老百姓的荣幸。。(哪里的责任,哪里的高度评价,哪里来的荣幸,真无耻!)

通过媒体访问和部门调查,他们的问题还不止如此,既有认证,当然就得有检验检测。通过记者调查发现,他们用于实验的牙膏都来自于厂家,并不是从市场上随机抽取的,实验的所有受试者也是一家口腔医学院的在校学生及职工。这次实验就是找来160名实验者,然后发给他们每人一支牙刷和3支牙膏,3个月之后对他们使用的效果进行第一次检测,6个月之后对他们的使用效果进行第二次检测,然后就据此得出了“能有效地减少牙菌斑,预防和减轻牙龈炎”的认证陈述。事实上,这些参与实验的人有没有使用这些牙膏,有没有按规定进行刷牙,只能靠参与实验者的自觉。负责此次临床实验的负责人也承认,这样的实验是“不理想”的,认证词是“夸大”的。

此外,《国家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但记者在雪豹公司与全国牙防组签订的协议书上却发现了这样的条款:雪豹公司每年自愿资助全国牙防组10万元人民币。虽然写的是“自愿”,但企业透露,这其实是认证的条件,如果不给钱,牙防组就不给认证。而其他商家认证过程种种在此不过多赘述。

此事件07年成为热门话题,此组织也在同年被撤销,一代风波就此平息。

可是被消耗的社会公信力呢?

这大概就是社会公信力是如何被一点点消耗的生动证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