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涉事的广东天福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营运部一名崔姓负责人回应,相关工作人员出现失误,签合同时忘了带补充协议,该名工作人员随后代客户签名,这份补充协议已经作废。但谢先生要求退出,已经构成违约,按照合同需支付5千元违约金,企业接下来仍将继续与谢先生沟通协调。
市民质疑开加盟店收到“假协议”,退出被索5千元违约金
谢先生自述,其一直在珠海金湾区开便利店,今年初为了事业更上一层楼,计划开设第二家店,经过考察决定加盟广东天福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3月19日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书,包括装修、租金、支付连锁品牌方的押金、货款等共计花费约25万元,其中支付品牌方8万多元,加盟店于4月底正式开张,至今一直在营业。
“3月签好合同后,因为还要收回去由企业盖章,我直到6月才收到合同”,谢先生称,拿到合同时自己傻眼了,除了自己签名的特许经营合同书,居然又多出一分其并不知情,且从未签过名的“天福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主要是强制其与该品牌合作不能低于三年,如果不满三年退出还要补公司一笔费用。
补充协议赫然写着谢先生的名字,并按有指印,但字迹与谢先生提供的特许经营合同书上的签名并不一致。谢先生质疑,这份冒充自己签名、指印的补充协议既不合法,也让他对继续与该品牌的合作产生疑虑,随后提出解除合同,不再加盟该品牌,不料企业反而以其违反合同,提前退出为由,要扣5000元违约金,让他无法接受。
企业:工作人员失误,补充协议已作废
广东天福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企业前身是成立于2004年7月的东莞市天福便利店有限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以便利店经营管理为主,集超市管理、产品开发、商贸代理、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为一体的集团企业。
企业营运部一名崔姓负责人事后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补充协议确实非谢先生本人签名,而是工作人员代签的,据其了解,在谢先生加盟该品牌,开店做预算时,工作人员口头上曾详细介绍了操作的细节,当时谢先生是同意的,但签订合同时,涉事工作人员出现失误,阴差阳错忘带了这份补充协议,工作人员便自己代签了,如今这份补充协议已被公司作废。
上述崔姓负责人称,谢先生退出加盟没有问题,企业也一直在积极处理跟进,帮他解决,目前与谢先生已经沟通了不下十次,但前提是一定要按合同和公司正常流程操作。事实上,早在谢先生在收到补充协议之前,他就已经提出解除合同,表示退出不做了,前期给出的理由是商品有点贵、系统不好用等问题,收到补充协议后就咬着工作人员的失误,其实是不想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不愿意交5千违约金。
该名负责人称,补充协议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已经作废,如果按照补充协议,谢先生提前退出违约,还要给公司交钱。但按照谢先生本人签名的合同,谢先生违约提前退出,要支付5000元违约金,接下来还会继续与谢先生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