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日前,瓯海区检察院侦办了一起擅自使用外用麻药注射美容针剂涉嫌销售假药案。
邹某生于1985年,江西人,在市区一家牙科诊所当护士。她利用工作之余,自学了给别人注射美容针的技能。在自己住所开美容工作室的周某,听说邹某会注射美容针,便邀请邹某到工作室帮忙,并许诺邹某每给一人注射美容针,即可拿到一定的劳务费。
该工作室被当场查封,上述药品经鉴定,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也没有进口许可,这些“白卵药品”应以假药论处。据邹某供述,她所使用的麻药都是网购的。
典型案例:市区一女子隆鼻一针致右眼失明
市民吴女士前年在市区大南门一居民区的美容机构注射玻尿酸隆鼻,价格为1.2万元。工作人员称,用的是进口玻尿酸,安全性有保障。但一针下去导致吴女士右眼失明(本报前年12月19日曾报道)。
事发后,无证美容师王某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去年9月,鹿城法院宣判该起非法行医案,无证美容师王某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告诉你
未审批无许可的进口药
在国内销售以假药论处
在我国进口药品入境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如果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并无引进备案记录,即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应以销售假药论处。因此,即使你购买的美容产品是真货,但只要它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在中国就以假药论处。
具体到该起案件,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邹某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给他人注射美容针剂,其已涉嫌销售假药;周某涉嫌无证经营美容场所。因周某系未成年人,且两人涉案情节较轻又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两人依法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