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南京浦口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滴水石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关于严明春节期间“十个一律不准”的纪律规定》《浦口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执行能力的二十项规定》《浦口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纪政纪健全常态化问责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抵制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出台开发园区和区属公司“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村干部廉洁自律负面清单和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正面清单。
建章立制的同时,浦口区坚持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场所,采取专项检查、定期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各类作风检查800余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其中区管领导干部13人,公开通报曝光6批次30名党员干部。集中力量对党政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吃喝、“会所中的歪风”、收受购物卡等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区管领导干部“零持有”报告率达100%。聚焦作风纪律整治重点,开展“防隐身防反弹防变异”专项行动,多方协作,合力攻坚。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出“百村审计”和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组合拳”,通过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39件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其中省、市纪委督办20件,区纪委19件,给予党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制发“四风”问题通报4期,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纪人员18名,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浦口区还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每年按5%的比例对区管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等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184名区管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行备案管理。对211名党员干部因公(私)出国(境)事宜严格审核把关。引入“大数据”理念,开通360°干部作风监管系统,搭建“一档案三平台”,共归集500余名区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因公(私)出国(境)、信访投诉、问责追究、违纪查处等各类信息2000余条,实施多维度、立体式、科学化考核评价。出台《浦口区公职人员上交收受礼金礼品登记及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收管分离、规范处置”的原则加强管理。五年来,全区176人次主动上交礼金礼券合计218.45万元,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