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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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疫情防控意识淡薄,丰泽区3家医疗机构被处罚

admin 111 142

当前,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发热患者的就诊管控,努力防范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的发生,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监测作用,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区卫健局持续加大医疗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卫生监督协管作用,着重针对医疗机构规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院内感染管控等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精准实施卫生监督与指导,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机构及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增强防控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已有4家医疗机构因违反疫情防控和院感管控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

一、私自留诊发热患者被查处!

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洲社区卫生服务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转诊发热患者、私自留诊发热患者,依法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非法行医被查处!

乡村医生谢某某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异地执业,并私自接诊发热患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执业器械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传染病疫情缓报被查处!

泉州丰泽艾芙医疗美容门诊部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缓报传染病疫情,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分。

四、消毒管理不规范被查处!

泉州丰泽贝臣口腔门诊部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使用的装有无菌物品的硬质容器及口腔诊疗器械外包装未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5分。

丰泽区卫生健康局提醒广大群众:

如有发热症状,请直接到以下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