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学历无牙医资格还敢假冒大医院医生流动摆摊,给老人提供“快速补牙服务”骗取财物!
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永贤、刘小明、白海峰涉嫌诈骗罪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永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白海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刘小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8年8月、2019年1月,被告人罗永贤、白祖林(另案处理,下同)、白海峰、刘小明,明知各自均无牙医资格的情况下,仍商量冒称医院的牙医医生,将低价购买的劣质牙粉、牙胶,虚构为“进口材料”并“保用十五年”的事实,2-3人一组前后三次在南宁市邕宁区新兴广场、柳州市鱼峰区光明路流动作案,通过提供“快速补牙服务”骗取李某等四名被害人人民币1200-35000元不等,共计42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永贤、白海峰、刘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罗永贤、白海峰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刘小明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