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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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神医”“神药”并不神!密小检带你戳穿“药神”的真面目!

admin 194 20

要问最近最火的一部电影是什么

那一定非《我不是药神》莫属

这部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

赢得了网友们的一片赞许

朋友圈里也是各种推荐

《我不是药神》在不断刷新票房数据,也深深触动了无数观众的心。影片中,程勇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可他也带给了那些贫穷的患者一丝生机。在现实生活中,也许没有碰上甘冒风险触犯法律的程勇,却有很高几率碰上那个利欲熏心大肆贩卖假药“德国格列宁”的“张院士”。程勇的“仿制药”可以救命,“德国格列宁”可能就会要命。

下面,就跟着密小检回顾一下近些年来办理过的“非法行医”、“制售假药”类案件,看看那些“神医”“药神”的真面目。

出租房内镶牙补牙

“牙医”竟是“自学成才”

在密云区某村的出租房内,穿过两间堆满杂物,脏乱不堪的生活用房,竟然有一间牙科治疗室,里面摆放着几件简陋的治疗工具。赵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为患者进行补牙、镶牙。而赵某本人也没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甚至也没有受过专业的牙科培训,只是跟家里亲戚学的修牙、镶牙,就给周围的老百姓看起了牙。无论是医疗环境还是专业技术水平都是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赵某也曾因为非法行医两次被卫生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再次非法行医被查获后,被认定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半仙儿”出手“根治”顽疾

患病青年反送命

李某的儿子从小患有癫痫病,一直在服药,病情控制的比较稳定。经人介绍,李某同意找“半仙儿”王某给儿子看病。在一番装模作样的把脉之后,王某夸下海口,称李某儿子的病肯定能给看好。在索要了几千元钱之后,王某给李某儿子提供了一些没有任何标识的药水,此后,又不断索要药费,提供一些性状不明的药膏、胶囊。最终,李某儿子因再次出现癫痫症状抢救无效去世。王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特效“神药”五毛一包

来路不明毫无药效

在某镇农贸市场上,有人在兜售自行配制的“风湿特效王、复方蛤蚧咳喘、净脚气特效灵”等药品。黑色粉末的药,用小纸包包着,5毛钱一包,被宣传成特效神药,一些群众上当受骗。被查获后,周某承认“风湿特效王、复方蛤蚧咳喘”是自己买药自己配制的。“风湿特效王和复方蛤蚧咳喘净”药品配方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都是按照方子配的。而“脚气特效灵”则是直接买的大瓶医用酒精。这些查获的药品,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风湿特效王、复方蛤蚧咳喘净”,应依法按假药论处。经审查认定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被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非法行医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假药罪: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在此,密小检提醒各位切莫因为一部《我不是药神》的电影就开始盲目相信一些来路不明的药品以及接受那些没有行医资格的“神医”“半仙”的治疗。如有需要还是应该到正规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