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台牙椅超过使用期限被罚26.5万元引发行业热议
超有效期的牙椅是否该一扔了之?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处罚公示,该口腔门诊部经营期间,当事人使用超过期限的11台牙科综合治疗机对患者进行诊疗。这些治疗机生产日期均为2016年、使用期限5年,至2022年1月已超过使用期限;每台4800元,合计货值为5.28万元。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拟决定没收过期的牙科综合治疗机11台,并罚款26.5万元。
“牙椅过期”对很多人来说有点新奇,但实践中这种现象并不鲜见。《》记者采访北京、山东、广东等地多家口腔机构发现,不少机构都存在牙椅过期问题,甚至有机构称“自开业20年来从未更换过牙椅”。
多名受访的业内人士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源医疗器械使用期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规定,有效期指“该期限产品能够维持其使用范围”。这意味着,超过有效期,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证。牙椅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市面上大部分牙椅标注的有效期为5年,这一惯例背后有机械装置的有效性、升降开关的安全等考量。监管部门应深化执法检查,发现口腔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应当依法处罚。
不知牙椅有使用期限
牙椅是口腔医疗机构必不可少的给患者治疗牙齿的基础设备,具有高度调节、倾斜调节和旋转调节等功能,使牙医能够轻松、高效地进行治疗。